由曾蔭權狂妄自大地表示他可以代表香港市民開始
香港人應該已經連沉默的權利也沒有了
要是不作聲,你就是曾特首口中普遍支持政改的市民
就算不提出相反意見,我也禁不住要提出疑問:你?!憑什麼?
遇到不公義的事情,我們再不可以保持沉默
但是,凡事有例外...
假如你是港男,港女,中女...你絕對有保持沈默的權利
正所謂'唔出聲無人話你啞'
當你遇到你自認為不公義的事,請你保持沈默
不然只會惹來港男,港女等人見人憎的標籤
惹來不必要的人生攻擊,例如:矮,肥,樣衰等
例子:
一對男女挽著一袋二袋,其中包括一個相機袋;遲遲才上機
就算你遲到,我一定會幫你找位置放行李
找到了,你說東西易碎不要放上行李櫃
我當時不禁暗喜:難道我真的是天生一副童顏?
我一定相信放在地上的東西比放在行李櫃的東西更好保存啦?!
何況,只是區區一部單鏡反光機,有什麼大不了呀,
我家那部還不是試過給恨恨的掉到地上!?
好,看來你都是平生第一次坐第三十行,給你一個溫馨提示:
由於是第一行的關係,沒有前一行的坐椅作屏障放東西
為安全起見,所有隨身物品必需放於行李櫃...
這港男竟夠膽回嘴說: 不是我要坐第一行的!
還要加多句:要是東西破損了,誰來負責?
大家明白我所說沈默的權利沒有...
在他那兩句說話之前
我還可以當他是個無知的可憐蟲
但就是那兩句說話成就了一個自以為是,要別人來替自己負責的港男!
真想訓示這位在我水平線(註)以下的港男:
第三十行不是給港男坐的,它們已習慣了鑽石懂規矩的怪脾氣
去坐你的六十九行!
註:水平線,又被我稱為 SEE LEVEL
Monday, May 2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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