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30, 2010

當太陽爬過皮膚

時間是怎麼樣爬過了我皮膚
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林夕,給自己的情書)

用太陽來演繹林夕口中的時間好像適合不過
因為太陽的紫外線會令皮膚衰老
色斑,皺紋,鬆弛,粗大毛孔...肌膚七大問題

整個七月都慷慨地給太陽爬過皮膚
留下一道又一道的印痕
由波蘭到捷克,然後再到意大利
用更熱烈的陽光,去遮蓋前一道的痕跡
由短袖汗衫,到背心,到掛頸大露背
再由密頭平底鞋,到橫字拖,再到人字拖
無所不用其極

其實我很喜歡夏天
但又非常討厭那種汗流浹背的感覺
有時候在地下鐵,或是街道上
跟某個大汗的陌生人擦身而過,手臂碰上了手臂
那個令人噁心的觸感...
更不用說那個隨之而來的氣味

因此我好喜歡歐洲那乾乾淨淨的陽光
即使食肆和交通工具的冷氣比不上香港
人總能處於一個乾爽,甚至是輕盈的狀態
在陽光底下抱住一大支有氣礦泉水咕嚕咕嚕的喝
給味蕾浸一個冰涼泡泡浴
清涼的感覺頓時由舌尖傳遞到身上每一個毛孔

大概是因為在歐洲大陸較難找到海灘的關係
又或是歐洲的陽光實在太討人歡喜了
有時候經過綠油油的青草地
總會見到一兩雙青年男女在草地上曬太陽

在意大利的柏加摩
老媽見到遠處有一對男女躺在草地上
男的赤裸上身,女的穿著比堅尼...
老媽嚇傻了,還以為他們都沒有穿衣服呢
但我卻很羨慕他們的寫意
要是有一天,我穿著比堅尼在香港某個公園曬起太陽來
必定有人會報警,指責我在公共場所很為不檢吧
真是掃興得不得了

太陽呀,太陽
在香港這個彈丸之地
要怎樣給你爬過皮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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